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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年7月1日,甲公司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并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该固定资产的原值为15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400万,已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在7月1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50万元,乙公司7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2018年3月15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获得1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3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10万元存入银行。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6:47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2018年3月15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获得1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因此甲公司的收益为10万元,随后于3月20日收到乙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10万元存入银行。 根据有关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当甲公司获得乙公司60%股份时,应将乙公司账面价值以及账面净值进行重新计算。账面价值=乙公司股份减去公司现金加上另一方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原值,即=2000-0+1500=3500万元;账面净值=账面价值减去乙公司已计提折旧加上计提减值准备,即=3500-400+50=3150万元。 拓展知识: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乙公司的账面净值及账面价值的计算都将发生变化,在征税方面,双方应根据共同的收购价格和乙公司的账面价值和账面净值进行双方支付的税费计算。
2023 01/3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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