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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东莞政务短信】通知:你公司2021年度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收汇;如未在规定日期内收汇的,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按要求向我分局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请表》,提交情况说明并附列有关证明资料。我想请问一下我一般申报的都是在电子口岸下载了相关订单的出口退税联喝收汇核销联,收汇核销不是已经收款核销了才会出现吗?有点懵了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4:55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出口退税收汇核销联是口岸工作人员在口岸完成退税审核后,根据实际收汇情况在出口退税收汇核销联上填写核销内容,完成退税费用的核销工作,以保证出口退税款项的真实、准确、及时的真实无误的收回。如果你的公司的出口货物无法在规定的日期内收汇,可以向财政部门或者工商机构提交《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请表》,附上有关资料说明情况,申请优先收汇。同时对于财政部门,企业可以在收到出口退税前向政府申请出口优惠,以减少出口企业负担,使企业能够及时出口收汇,保证可持续发展。
2023 01/3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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