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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发生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2月5日,以存出投资款购入乙公司股票,并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购入股票支付价款101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0.12万元。2月22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 (2)2月末,持有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30万。 (3)3月31日,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所持有的全部乙公司股票,实际取得价款1047.8万元,转让该股票应交的增值税税额为2.14万元。 计算:1.出售时的投资收益和对损益的影响? 2.整个持有期间该股票的投资收益? 3.整个持有期间的对损益的影响?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4:24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出售时的投资收益为37.8万元,投资收益的变动影响净利润,即净利润增加37.8万元。 2.整个持有期间该股票的投资收益为37.8万元,投资收益为投资金额的增加(即账面价值的增加)和投资金额的收入共同组成。 3.整个持有期间的对损益的影响为37.8万元,投资收益会直接影响净利润,而净利润会反映在当期损益表上,所以投资收益也可以是影响损益的因素。 拓展知识: 投资收益也可以来源于持有的股票的内在价值的变动,例如乙公司的股票价格从购入时的1010万元上升到出售时的1047.8万元,这就是投资收益的内在价值收益组成部分。内在价值收益也会影响损益,而且可以累计进入损益,但不会影响净利润。
2023 01/3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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