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2022.4-6免征增值税后是不是销售多少就全额计入销售额,不用提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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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3:5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2年4月起,小规模纳税人所征税的销售额低于20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也叫“20万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4月起免征增值税后,按照通知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不征税的销售额,可以全额计入销售额,不用提销项税。根据通知有关规定,当销售额超过20万元时,应按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另行申报和缴纳,而不是全部计入销售额不用提销项税。
总之,自2022年4月,若小规模纳税人不超过20万元的销售额,可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可以全额计入销售额,而不用提销项税。
拓展知识:
2020年4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个通知共五项,其中第一项就是“2020年4月起,小规模纳税人所征税的销售额低于20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也叫“20万优惠”。
2023 01/3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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