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21年2月,某洗衣机厂向宏发商场销售洗衣机1台,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栏注明金额6700元,计算该洗衣机厂的销项税额。
19-1:洗衣机厂对洗衣机5折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注明;
19-2:洗衣机厂对10天内付款的客户给予2%折扣,对于20天内付款的客户给予1%折扣,对于30天内付款的客户无折扣;
19-3:洗衣机厂实行“以旧换新”政策,购买新冰箱时,旧冰箱折价200元;
19-4:洗衣机厂以1台电冰箱向电视机厂换取1台电视机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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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3:29
洗衣机厂在2021年2月向宏发商场销售洗衣机1台,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栏注明金额6700元,根据相关税收规定,洗衣机厂销售洗衣机1台,税额=销售收入X税率,销售收入为6700元,税率为3%,销项税额=6700X3%=201.00元。
拓展知识:关于“以旧换新”政策,可以把这项政策视为一种“可货币化的商品”,即旧冰箱折价200元即可用于换购新冰箱,这种情况下,原有的税收处理机制依然适用,具体而言就是:原来的旧冰箱折价200元就需要向财政缴纳5%的增值税,新冰箱销售价格减去折价金额就是打折后的价格,这个价格也需要向财政缴纳5%的增值税。
2023 01/30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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