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给商场某型号摩托车30辆,出厂价(不含税,下同) 30 000元/辆,另外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务费每辆2000元。该商场当月只付清了其中20辆的购车款及价外费用,其余10辆承诺为厂家代销(尚未提供代销清单)。厂家在收到上述货款后为商场开具了30辆摩托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给某使用单位同型号摩托车10辆,销售价33000元/辆,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西
票。同时也请运输单位向使用单位开具了10 000元的运费发票并转交给了使用单位。(3)将同型号摩托车5辆以出厂价给本厂售后服务部使用。
(4)将本厂售后服务部已使用2年的5辆摩托车以12 400元/辆转让给了本厂职工。
(5)购进一批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28 000元。
(6)购买办公用品等30 0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消费税:摩托车5%)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3:05
根据计算出的总销售额,当月厂家应纳增值税额:
1、销售30辆摩托车,出厂价30 000元/辆,价外费用2000元/辆,20辆支付,也就是20*(30 000+2000)=700 000元;
2、销售10辆摩托车,销售价33 000元/辆,也就是10*33 000=330 000元;
3、5辆摩托车转让给本厂职工,价格12 400元/辆,也就是12 400*5=62 000元;
4、购进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28 000元,也就是税前金额28 000/1.17=24 068.94元;
5、购买办公用品30 0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当月厂家应纳增值税额=700 000*17%+330 000*17%+62 000*17%+24 068.94*17%=140 113.62元。
当月厂家应纳消费税额=30辆摩托车*30 000*5%+10辆摩托车*33 000*5%+5辆摩托车*12 400*5%=37 250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它是国家对增值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经济活动征收的税收,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取向。消费税是一项主要用于货物和劳务消费中的一种消费税,其目的是稳定物价,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调整消费税水平来调节市场经济中物资价格的上升和下降,从而稳定市场经济运行。
2023 01/30 13:1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