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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为什么属于劳务报酬而不是工资薪金所得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2:37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劳务报酬是指,在某种劳动过程中,由劳动者收受的出于合同约定而得到的报酬.比如说,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就属于劳务报酬,而不是工资薪金所得.其中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工资薪金所得是由职工因劳动而得到的报酬,而劳务报酬则可以算作劳动者支付的服务费. 另外,劳务报酬会以不同的形式报酬,比如时薪、月薪、年薪等,因此,要想理解其间的区别,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了解劳务报酬之所以能够被认定为劳务报酬,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收入,就是因为其与已建立的合同约定有关. 拓展知识: 劳务报酬不仅指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还包括个人独立承担的服务活动,如建筑业、农业、服务业等中向雇主支付的报酬.
2023 01/3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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