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业单位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从事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性活动,2020年发生下列有关应交增值税业务,请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1)4月20日,购进计算机耗材一批,价款200000元,税款26000元,运费10000元?(税率9%),税款900元,当月已认证。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6月18日,销售给A公司甲产品一批,价款10000元,税款1300元。收到A公司承兑的期限为3个月的无息商业汇票,其面值为11300元。(3)6月30日,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00元,已认证的进项税额为800000元,则转出本月未交增值税额为200000元。(4)7月10日,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申报6月应交增值税200000元,银行据以划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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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2:29
(1)4月20日购进计算机耗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6000元,运费税900元;会计分录:应交税费26900元 贷 银行存款26900元 借 应交税费26900元;(2)6月18日销售给A公司:应交税费:销项税1300元;会计分录:销项税1300元 贷 应收账款11300元(减:应交税费1300元) 借 应交税费1300元;(3)6月30日:转出未交增值税额200000元;会计分录:应交税费200000元 贷 进项税额800000元 借 应交税费200000元;(4)7月10日:会计分录:银行存款200000元 贷 应交税费200000元 借 银行存款200000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性活动等分类,实行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开展纳税义务。对从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活动的交易,应按照规定的税率,凭入项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缴纳应交增值税,同时根据缴纳的增值税及时确认应交税金科目。
2023 01/3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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