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今年1-3月份城建等附加税被税务局退回,应该咋做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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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2:11
老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今年1-3月份城建等附加税的退回应该如何做账:
1.应从“应交税费科目”中增加期末余额,表示税费退回;
2.应分别从“城建税科目”、“教育费附加科目”等税科目中减少期末余额,表示差额费用已抵税;
3.应从“应付账款科目”中减少期末余额,表示税费退回的现金已支付出去;
4.在“现金流量表”中应正确反映税费退回的金额: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项目上应增加税费退回,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表项目上可不变更。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今年1-3月份城建等附加税的退回怎么做账的相关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拓展知识:税务局审核通过后,一般纳税人需要在财务系统中做一次未税结转处理,将税费退回的现金从应交税费科目转出,转入未交税费科目,以便按照要求报税。
2023 01/30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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