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华为公司销货100件,货款20000元,增值税率为13%,商业折扣10%,代垫运费500元。货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到。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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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2:01
对于华为公司销货100件,货款20000元,增值税率13%,商业折扣10%,代垫运费500元,货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到,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 应收账款:借 20000 元,贷(20000-20000*13%*10%)×(1-增值税率)=17500 元
2. 广告费:借 500 元,贷 500 元
3. 应交税费:借 20000*13%=2600 元,贷 2600 元
4. 代垫运费:借 500 元,贷 500 元
拓展知识:当企业销货时,总部或子公司收取客户的货款,增值税率为13%,那么企业应缴纳增值税,税款计算方法为:税金=货款×13%×(1-增值税率)。此外,如果供应商对产品提供了商业折扣,减免的税款应与商业折扣的金额相同,此时要减免的税款金额=货款×13%×商业折扣率。
2023 01/3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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