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季度为申报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月度超过15万 但是季度未超45万,免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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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1: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之规定,以季度为申报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若自行申报次季度(上一季度)月销售额不超过45万,则可以免交增值税。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度超过15万但是季度未超过45万,则可以免增值税。
此外,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差额征税法,其实仅按本期销售额减去本期购进货物及劳务所得收入而计征税款;另一种是定额征税法,其实是按每季度销售额超过20万但未超过45万时,每季度应征税款定额为3000元。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适合的计税方法。
2023 01/3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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