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药业公司一般纳税人,收到简易征收的专票3%,我公司也采用简易计税征收,所以2019年有很多这种专票未认证,现在想处理,可以先认证,但不抵扣,认证之后比如认证了50万,然后在申请系统里填附表2的哪一行?是17行 吗,填上不抵扣就不会计入申请系统抵扣金额里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1:24
是的,您可以在申请系统里填写附表2的17行,这样可以使您的专票认证金额不计入申请系统中的抵扣金额。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符合简易计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3%的征收税率开具专用发票,其中简易纳税人的收入较低的,可以采取简易计税认证,不抵扣的专票被认为营业税历史年度应纳税额中的微型销售额,不计入抵扣额度内,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税负。此外,为了进一步减税,可以建议企业采取低税务优惠政策,例如抵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通过税收法政策和技术手段提高税收收入,使企业更好的利用财务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2023 01/30 11:3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