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图书销售,免征增值税。那么报废图书变卖收到的残值交不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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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30 09:17
报废图书变卖收到的残值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于书籍出版社等出版企业所出版并销售的书籍,除法律规定的外,免征增值税。而报废图书变卖收到的残值收入不属于“出版企业出版并销售的书籍”,因此不用缴纳增值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增值税对旧图书、报纸、期刊等废旧物品回收及拆解利用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因此,报废图书变卖收到的残值也不用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由于报废图书变卖收到的残值收入不属于“出版企业出版并销售的书籍”,也不属于废旧物品回收及拆解利用收入,因此,报废图书变卖收到的残值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拓展知识: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增值税还免征一些特定的收入,例如:批发零售企业从收购商品中获得的折让额、出口报销税等,都属于免税收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收入仍然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只是列入帐面的金额为0元而已。
2023 01/3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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