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了 ,母公司账上对其还有一笔其他应收款未收回,母公司到底应该怎样做是合规的,有老师说这是同一控制下的母子公司借:资本公积,贷:其他应收款 不影响损益,也有老师说要计提坏账准备 或者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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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9 21:44
根据《会计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若(母公司)对(子公司)应收款存在有效控制关系,则可以将应收款直接转借入资本公积,不影响损益,而同一控制下的母子公司借款的情况就应该按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在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未能及时收回前,可以计提坏账准备进行处理,以纳入费用项中。坏账准备是指企业根据对应帐款可能不能收回的情况,用来抵减相应科目账面余额的管理费用。
此外,也有可能把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它指的是经营活动中支出的资金,以及非经营活动中支出的资金。该支出资金应以支付金额的现金等价物的方式支付,这些支出资金并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态,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总而言之,母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上述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处理,确保可以合规地处理未收回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拓展知识:坏帐处理是指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对无法收回的坏账进行处理的过程。坏账处理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包括设定坏账准备、直接减免、让渡坏账等。
2023 01/2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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