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既是客户关系又是供应商关系,双向合作的客户,双方都有开票,比如A给B开了2万的增值税发票,B给A开了5000的增值税发票,那么A可以只给B支付1万5的金额吗?应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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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9 20:55
不能只支付1万5的金额,A应当按照2万的金额支付给B.如果只支付1万5,会形成出入账不平衡,违反了会计准则,会影响A公司财务报告,还有可能会涉及到抵扣税收和税收处理,因此双方都应该把账目清楚,严格按照发票金额,实现双方的财务需求,并且须要坚守发票规范。
拓展知识:增值税发票是一种税务发票,有特殊的尚未缴税前抵扣权,用于记录纳税人在交易等活动中涉及到的金额结算,以及申报、缴纳税款的凭证,增值税发票是税务部门和发票使用者之间实施税收征管并确认纳税义务的凭证。
2023 01/29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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