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自建房屋用于提供免税和应税的服务,建造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能全额抵扣么?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9 20:24
是的,针对自建用于提供应税免税服务的房屋,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从2015年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代码45号文件开始实施。该政策规定,“对自建房屋用于提供应税、免税服务的,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该项房屋不并入营业收入,不负担增值税销项税。”
此外,在自建房屋用于提供应税、免税服务的情况下,应注意以下问题:
1. 自建房屋的质量要求。自建房屋的质量必须达到建筑行业的质量标准,能够符合所提供的服务的要求。
2. 适用范围。该政策仅适用于自建用于提供应税、免税服务的房屋,建房仅用于租赁或居住的情况,不享受该政策。
3. 记录要求。从2015年8月1日起,当事人应根据建筑投资操作,采用分类账户管理,按照有关税收的要求清楚记录增值税进、销项税。
通过对以上拓展知识的了解,可以发现,自建用于提供应税、免税服务的房屋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自建房屋提供了很大的税收优惠,企业应尊重政府规定,加强对财务及税务政策的落实切实,用好政府政策,更好地提升企业竞争力。
2023 01/29 20:3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