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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你好,我单位是一个集团公司下属的小公司,但是从外面看和总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就是小公司的前期的资金都是从总公司来的,占了往来其他应付款上,这样税务要按分红20%收税,怎么处理这个账?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9:34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无论是关联公司之间的付出还是从总公司来的货币,只要满足分红所得要缴纳个税20%的规定,就必须将它们都视为付出行为, 并依照相应法规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遵守《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即从财务上把此次付出当作分红核算,记录在应付账款中,同时要缴纳20%的个税。 拓展知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关联企业间的付出也将作为分红支出计算所得税。因此,在建立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时,企业应当仔细斟酌,了解相关的所得税法律法规,以减少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可能带来的避税后果,避免纳税行为存在纳税风险。
2023 01/2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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