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修改5-8月份的工资,算逾期申报吗?哪条法律法规会去说明这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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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5: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个人自行承担纳税义务的,应当每年5月20日之前实施累计年度申报,由纳税人本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申报与当期累计收入有关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实际缴纳的税款。同时,根据税法行政执法文书的第四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的申报义务在期限内未尽的,由其继续期限内完成,但已经在期限外就该期累计收入有关应纳税所得额及实际缴纳的税款等事项进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申报罚金。
拓展知识:如果某纳税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申报,执法机关依据税法,可以根据纳税人实际应纳税款数额,对其加应纳税款数额 10% 作为滞纳金,直至有关欠税一清的。如纳税人及时正确申报的,执法机关不予追缴滞纳罚金。
2023 01/2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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