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劳务公司每个月申报个税的人数都有400多人,但有一部分是临时工只做一两个月,申报残保金时工资总额能只算入职比较稳定6个月以上的这部分人吗,把临时工的不计入工资用额。有这种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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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4:11
是的,关于残保金申报,确实有这样一种优惠政策,只计算6个月以上稳定就职的职工工资总额,排除临时工的工资。比如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雇佣了一些临时工用于暂时的工作,而这类临时工的工资,可以不纳入残保金申报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只有6个月内连续就职的职工方能计入残保金工资总额。
此外,符合残保金发放资格的公司,需符合条件:非国有企业在残疾人职工就业人数要满足3人以上,就业持续时间累计满6个月以上,且昼夜均有工作。残疾人职工月收入应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
因此,劳务公司申报残保金时需提交真实准确的工资总额清单,只算入6个月以上连续就职的职工工资总额,把临时工的工资不计入。这种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了残疾人职工特殊就业优惠政策的作用,使他们享受到政策福利,使其社会保障更加全面,也为劳务公司减轻了社会保障费用的负担。
2023 01/2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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