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时会涉及到递延所得税。之后每年的递延所得税要怎么处理,分录怎么写?处置时递延所得税要怎么处理,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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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3:44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时,每年的递延所得税应当通过“外部所得税支出”下的“内部所得税支出”分录进行登记,其分录公式为:
“内部所得税支出”= 应缴税额 - 上一期税额
处置时,应将因处置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计入处置损益,分录公式为:
“处置损益”=处置收入-处置成本-处置递延税
处置递延税=本期税额 - 上一期税额
拓展知识:处置损益,是企业在处置资产或其他经营性出口时,因处置而产生的收入比较原值所遭受的损失或收益,是企业收入结算中特有的一种收入,其处置收入以实际取得的处置收益和减去关联的处置成本和递延税项为准。
2023 01/2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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