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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只有出租房屋的其他收入,之前一直采用的是按简易计税5%,进项未抵扣(税局留底退税后又被缴回了),现在想要把出租房屋这部分做一般计税,是否可以直接更改为一般计税9%,以前的进项是否还可以抵扣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3:13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出租房屋使用一般计税或者简易计税,不可以混用两种计税制度。如果要更改为一般计税9%,则税收的计算应该按照营业收入乘以当期实际减去当期应交税额除以0.09,如果把出租房屋这部分做一般计税,以前的进项仍可以抵扣。但是,必须注意,在抵扣进项税额时,只能抵扣本期发生的,以前发生但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与当期进项税额同时抵扣。同时,年度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可以在翌年抵扣,但是不得超过翌年度同期应纳税额的50%。
2023 01/2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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