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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注册资金是500万,实缴150万,现在又加入1个新股东,股份为20%,就是100万,新股东实缴70万,这70万可不可以30万实缴做实收资本,剩余40万做资本公积?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3:09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是可以的,由于这个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所以只需要根据新加入的新股东的情况来确定实缴资本的金额。 新股东加入后,注册资金提高了100万,实缴的资金也提高了70万,其中可以把30万直接作为实收资本,而剩下的40万可以作为资本公积。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确保实收资本不少于注册资本即可。 从另一方面讲,新加入的股东不仅可以使注册资本增加,而且可以增加实收资本,这将有助于公司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同时,资本公积的增加也是公司间接将部分利润用于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的一种方式,因此把一部分股东实缴的资本作为资本公积存在,也是可以的。
2023 01/29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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