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A公司董事会的董事,2016年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经调查发现王某于2016年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A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①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②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要求:
(1)王某任B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B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A公司董事会针对王某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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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1:52
(1)王某任B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B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王某所任B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一职,属于A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管理职务,董事需要履行公职人员义务,不得侵害公司利益;但王某投资创办了B公司,同时又任B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从而涉及到在**利益冲突**中双方竞争关系。这样,王某滥用职务权力,为B公司谋取私利,破坏了市场竞争公平性,严重损害了A公司的经营秩序和法律制度,大大影响了A公司的发展,因此,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定职责,不合法。
(2)A公司董事会针对王某作出的两项决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董事需要履行的职责包括遵守公司章程和其他规定,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如果有违反职责的情况,公司有权撤销其董事职务,并把董事职权转移给他人。根据这一规定,A公司董事会针对王某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撤销其董事职务,增补张某为新董事的决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拓展知识:利益冲突指,因具备不同职责和身份,而产生的自我利益与公司利益之间的不容兼容的矛盾。当企业内部人员具有多重职责时,一个人的个人利益观和公司利益观存在矛盾,并可能引起利益冲突,造成企业不良影响。
2023 01/29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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