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作家王先生从本单位领取工资收入7500元,到某高校做学术报告,取得讲课报酬6000元,在中国作家出版社出版著作一部,取得所得60000元,同时将自己一本未出版的著作手稿拍卖,通过竞价,最终由中国作家出版社买走,竞价为150000元,王先生3月份的四笔所得是否可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由谁来代扣代缴,还是由王先生自行缴纳(不计算,只分析)。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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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1:38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王先生3月份四笔所得均可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税的税率为25%,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根据所得项目的不同,王先生应分别计算每一笔所得,按照应纳税额高低排序,依次从此开始除税,其中,王先生的著作版权所得项目需要登记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纳税,由王先生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拓展知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重点计算以下所得,包括职业收入、劳务报酬及版税所得等。
2023 01/2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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