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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分支机构之间,机器设备划拨不需要交增值税吗?有相关条例吗?这些分支机构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 ,这些生产设备不出售,只是使用,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0:33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分支机构之间可以进行机器设备划拨,而无需交纳增值税。例如,上级国有企业的财产,可以通过划拨的形式,免税出让予下级国有企业。另外,这些分支机构若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此外,这些生产设备只是作为使用而非出售,也不用交纳增值税。但是,如果这些设备被改造,改变了它们的使用目的、增加了其价值,则这笔工程会受到增值税的税务征税。因此,根据不同的情况,增值税的征收情况也有不同。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一种以消费者价格的增长为基础的消费税。它是一种征税方式,即税务机关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征收货物及劳务提供者在生产和销售环节中可能积累的税收,并将其加入到原来消费者付给卖方的价格中。国家一般将增值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023 01/2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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