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子女教育,子女是养女可以填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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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务#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8 22:36
根据《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子女的养育费用可以申请专项附加扣除,但是仅限于本人的生育子女、被收养的子女、申请认定的骨肉关系的未成年人,而不包括养女。具体而言,拥有养女的纳税人,不能申请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
但是,虽然不能申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如果正当支出的费用符合以下四类费用的规定,养女的家庭仍然可以申请适当的扣除项目:
一、教育费用支出:主要指孩子就读公立学校时的学杂费及书报费;
二、培训费用支出:主要指孩子接受艺术、体育等专业课程、参加培训班学习;
三、医疗费用支出:指因治疗或康复发生的医药费、住院费及护理费;
四、住房费用支出:指因子女学习住宿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而产生的住房费用。
拓展知识:纳税人除了可以申请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起征点、扣除其它专项扣除项目以及允许扣除的费用支出等税收优惠政策。
  2023 01/28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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