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下,合伙企业当月有利润,未实际分配,预缴自然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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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8 21:54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企业可预缴个人所得税:
1、在企业本月有利润且未实际分配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收入情况,按照收入额的十五分之一计算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并在该月末办理预缴税款业务。
2、企业完成预缴税款后,企业应当在会计分录上登记,登记方式如下:
(1)借:应交税金——预缴个人所得税
(2)贷:银行存款
通过以上的记账操作,便可以将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囊括其中。
拓展知识:在每年度末,企业应当根据个人实际收入,对未缴纳的税款进行调整,以实现税负的正确缴纳。月末未预缴的,应当于税务机关催缴或者补缴,以免发生滞纳金的现象。
2023 01/2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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