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2月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1)外购薯类酒精1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200000元、税额26000元;外购粮食酒精2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000元、税额39000元。
(2)外购生产白酒的各种辅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20000元、税额15600元。
(3)外购生产啤酒的各种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250000元、税额32500元。
(4)当月生产薯类白酒22吨,销售了2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售价12000元;生产粮食白酒32吨,销售了3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售价18000元。
(5)当月销售生啤酒10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售价2800元;当月销售果啤14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售价3200元。(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销售的生啤酒属于乙类啤酒、果啤属于甲类啤酒)
(6)当月用10吨“其他酒”抵偿债务,每吨实际生产成本为8500元,已知该产品不含增值税市场价最低为9000元/吨,最高为12000元/吨,加权平均为10000元/吨。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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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8 20:50
根据给出的酒厂2月的生产销售情况,我们可以计算出该企业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1)消费税:生啤酒100吨,计算0.3%的消费税,即100x0.3%=300元;果啤140吨,计算15%的消费税,即140x15%=2100元,合计消费税2400元。
(2)增值税:外购薯类酒精10吨,增值税税率为16%,即20000x16%=3200元;外购粮食酒精20吨,增值税税率为16%,即30000x16%=4800元;外购生产白酒的各种辅料,增值税税率为16%,即120000x16%=19200元;外购生产啤酒的各种原料,增值税税率为16%,即250000x16%=40000元;销售薯类白酒20吨,增值税税率为16%,即20000x16%=3200元;销售粮食白酒30吨,增值税税率为16%,即30000x16%=4800元;用10吨“其他酒”抵偿债务,增值税税率为16%,即10000x16%=1600元,合计增值税84800元。
因此,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合计87200元。
拓展知识:国家征收的税收一般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等。增值税是由企业在进行货物或者劳务交易时,按一定的比例收取的税收;消费税是按照一定比例从个人购买商品或消费服务上征收。所得税是按照一定比例从个人和企业的收入中征收的税收。
2023 01/28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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