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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月,2月工资 14400元,每个月扣5000,没有其他扣除,3月至4月每个月工资16900元 ,每个月扣5000,没有其他扣除,怎么算个人所得税,是按累计工资一累计扣除一纳税金额后的金额在x比例税率吗?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8:26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是按月累计工资,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以每月实际应缴纳的金额为准,不可按照累计工资一累计扣除一纳税金额后的金额在x比例税率计算。1月至2月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等于(14400-5000-5000)*3%= 1080元。3月至4月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等于(16900-5000-5000)*3%= 1080元,因此1月至4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金额为1080元×4 = 4320元。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除了以上的收入累计计算方式以外,还有一种分别计算法,根据每次收入来单独计税。例如,1-2月各月收入为14400元,3月及4月收入分别为16900元,可根据各月收入的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进行单独计算,1-2月各月收入为14400元,税率为3%,纳税金额分别为14400*3%= 432元;3-4月各月收入为16900元,税率为3%,纳税金额分别为16900*3%= 507元,因此,综合1-4月的收入及纳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432+432+507+507= 1878元。
2023 01/2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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