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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集团公司母公司将自有资金无偿借给子公司使用,未收取利息,是否应该视同销售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7:08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如果老师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借款,没有收取利息,则该情况不能视同销售,因为在销售行为中,销售方让出所拥有的货物、劳务等,并收取一定的钱款,而此处老师集团公司只是向子公司借款,而不收取利息,因此不是一种销售行为,而应属于一种关联交易行为,即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的监督与控制。因此,即使老师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借款,也不能视同销售,而应属于一种关联交易行为。 此外,关联交易行为对企业财务报表具有较大影响,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将关联交易行为的业务收入、费用等纳入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进行登记处理,因此,关联交易行为应受到有效的监督与控制,如果出现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修正等。
2023 01/2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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