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老板有5个公司,(生产商用设备洗碗机及安装维修)。其中2个公司是小规模,2个是一般纳税人,1个是个体户,而且2个一般纳税人是高新技术企业,生产主体主要在1个一般纳税人公司,小规模对应的客户群是要普票的,一般纳税人开专票,现在该怎么筹划。一个小规模与一个一般纳税人在上海,其余在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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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4:39
针对老板5个公司的情况,首先应该分析其具体的税收责任,税务筹划也应当考虑到这些公司的协同效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实行减免性税收制度,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可以根据其现行税收政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依法选择减免性税收制度。而一般纳税人公司则可以申请相应的减税等政策,并采取合理的税务筹划措施,以达到最大限度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
其次,根据上海市金融办发布的《上海市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实施细则》,一般纳税人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以此减轻税收负担。此外,江西省也出台了多项减税政策,其中“江西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就针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减税,以帮助一般纳税人公司节税。
最后,即便老板拥有5个公司,但最终税收责任仍然由公司本身承担,因此老板应当针对每个公司制定出相应考虑税务筹划的措施,以便在减少税收负担的同时,正确遵守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
此外,老板还要注意的是,尽量避免在税务筹划中出现“跨区跨省”的情况,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此外,有关国家税务机关也会定期发布税务新政策,因此老板们也需要定期关注税务新动态,以保证其税务合规。
2023 01/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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