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 无须经全体
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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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1:34
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在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的公司名称、企业地址、章程(合伙协议)的修改、股份或其他权益的变动、经营范围的调整、增资扩股、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解散、清算等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一般要求除特别规定外,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才能实施。
拓展: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及重要决定都应该经过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的资金使用。投资经营的一项重大事项,必须经由当事合伙人的审议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这样不仅保护了各方合伙人的利益,也保证了公司的利益。
2023 01/2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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