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小规模企业,8月份由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票,因金额错误,现在对方业务单位要求作废原发票重开正确的,对方没有进行抵扣,可是我们代开时已经完成扣税,现在怎么操作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1:07
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立即和税务机关联系,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请求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当你已经提出申请作废原发票的时候,在等待税务局审核的同时,应立即与对方业务单位协商,尽量取得对方在等待审核的过程中的抵扣税款的许可,以减轻重新开具发票的压力。同时,还可以在重新开具发票时,回避税收税种认定和抵扣税额等更多税务相关问题。此外,你还可以增加专业税务知识的学习,对税务方面的知识有更多的了解,这样可以为你今后避免这种麻烦事情提供很好的帮助。
2023 01/28 11:1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