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扣职工养老与失业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医疗,工伤)
—住房公积金
—设定提存计划(养老与失业)
是这样吗?主要对养老与失业这里不太清楚
应不应该写成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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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8 09:44
是的,企业代扣职工养老与失业社保时应当使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和“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医疗、工伤)、住房公积金、设定提存计划(养老与失业)”的贷方。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离职后支付的一些福利,如报销补贴等,应在“其他应付款”中写入记录。
设定提存计划的概念比较复杂,是民众节约投资的方式之一,在国家有规定的金融机构及特定社会保障基金中定期提取投资,投资金融产品处理,以获取收益,用于支付养老金、失业补贴等社会保障费用。此类资金的管理机构为企业或者政府,一般在政府财政一般的部门管理,制定完善的激励政策。企业应遵守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实行设定提存计划。
除了设定提存计划,企业也可以采用其他社会福利方式,如投资社会保险、养老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以改善老年、疾病残疾人士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企业也可以向社会捐款,为乡村教育事业、关怀老人等活动提供财力和物质支持,做出自己的社会责任。
2023 01/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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