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已结算的业务,突然要销售退回一部分款,应该怎么开发生折让退款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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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8 09:45
首先,在增值税发票开具上,针对跨年已结算的业务,退回一部分款项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发票的相关填写,需要将原有的款项和退回的款项都要一一记录在发票上,
同时,退回的款项应当同时加以“折让”的处理,具体方法是:原发票加以折让号[zr],正数金额减少,负数金额增加,而且原发票和折让发票之间,
必须要有严格的折让关系,才能够计算正确的税额。在折让后的发票上,可以把“优惠政策”栏填上“其他”,再手动填上“折让”三字。
拓展知识:
发票开具时,实行减税政策,可按照规定计算应税额,计税金额受减税政策影响而减少的,可申报减免税;有销退、折让等情形,当月计税金额受影响而减少的,不得申报减免税,应在负数金额栏填上“减免税额”,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减免税事项。
2023 01/2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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