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纳补充工伤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会计分录,收到发票后咋做分录 支付保险时发票未开,收到发票时怎么做帐 支付保险费不是当月付当月的保险费吗?怎么计提,在何时计提?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09:19
企业交纳补充工伤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会计分录,收到发票后的分录如下:
1.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应付保险费
2.应付保险费贷方:银行存款账户
支付保险时发票未开,收到发票后的分录如下:
1.应交税费贷方:应付保险费
2.应付保险费借方:应交税费
支付保险费不是当月付当月的保险费,需要按月付款,计提时以费用发生时间为准,计提月份为费用发生时间所在月份,计提时以费用发生金额乘以当前月份天数为准。比如2020年12月16日发生的保险费,当月应计提的金额为发生的保险费金额乘以16天,在当月发生的保险费如2020年12月31日发生的话,当月应计提的金额为发生保险费金额乘以31天。
企业在计提保险费的同时,要记录其发生的情况,如发生日期、保险费金额及费用用途,并按账务政策审核,以确保计提和企业支付保险费按规定要求支付,同时也要关注保险费的税务处理情况。
此外,企业在计提保险费时应确保实际支出的资金必须用于支付保险费用的专用账户,一定要做到资金的有效使用,以免造成资金滞留而导致企业资金流动困难。
2023 01/28 09:2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