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我司付给个人劳务费800元,对方未开劳务发票,未报个税,我司所得税直接调整,这样处理妥当吗?是否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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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8 08:08
答:从税法上讲,个人劳务费800元的交易必须开劳务发票,报税,不然存在税务风险,比如:
1、税务机关核查时,由于没有发票,无法证明支付的发票是否是实际存在的,违反了交易证明原则,对我司对劳务费支出进行开票或不开票等交易核实,可能会受到税务处罚。
2、由于没有劳务发票,我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也不能把800元作为费用扣除,影响了我司的正常会计核算,降低了营收。
3、同时,没有劳务发票还会影响对方的个税,由于对方没有报税,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调查,对我司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总之,没有开劳务发票,报个税,给个人劳务费800元,是不合理的,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不能够调整,建议不要这样处理,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及时完成劳务发票的开具,并依法正确申报纳税。
拓展知识: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费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预定的有关税务程序开具对应的发票,以保证财务的正确性,确保税务程序的正确执行,同时可以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
2023 01/28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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