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12月30日,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的库存现金实施突击监盘,并与当日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一致,出纳表示12月31日发生的现金交易金额很小,A注册会计师认为交易金额低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2)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完整性存有疑虑,A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出纳员一同前往甲公司基本户开户行,由出纳员查询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A注册会计师亲自到银行柜台对银行存款及往来信息进行函证。
(3)A注册会计师按照甲公司的账面余额记录就甲公司存放于X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往来的重要信息向X银行寄发询证函,收到X银行寄回的银行存款证明,其金额与甲公司的账面余额记录一致,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结果满意。
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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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7 23:51
A注册会计师做法不恰当,因为其并未就银行存放于X银行的银行存款进行完整的审计程序。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由A注册会计师对X银行的结算账户进行调查,确认结算账户的情况和真实性,然后核查流水和余额,以验证与账面登记一致性。最后,才能够向X银行寄发询证函,并进行函证。
拓展知识:审计程序是指审计工作中根据审计对象的特点、审计主题的内容,采取有序、分步、定量、有效的检查程序,以实现审计活动的过程。审计程序是审计工作中的最重要的审计手段之一,是审计程序队伍的精神家园。审计程序的分类有一般性审计程序、专门性审计程序以及复核程序等。一般性审计程序又可以分为计划审计程序,准备审计程序,财务审计程序,询证审计程序,确认审计程序等。
2023 01/28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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