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某居民个人于2020年取得如下所得:
(1)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元,从2020年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其他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2)5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
(3)8月取得稿酬所得20000元。
(4)10月住院花费25000元。
计算:2020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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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9:39
2020年某居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可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税和稿酬所得税计算,两者合计支付纳税义务。
(一)工资薪金(1)本人每月应发工资10,000元,应纳税额为:每月应纳税额=(个人月应纳额-速算扣除数)*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1500)*3%-510=209元。
(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每月的应纳税额为:每月应纳税额=(个人月应纳额-速算扣除数)*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1500-1000)*3%-510=109元,12个月汇总应纳税额为:12*109=(12*109=)1308元。
(二)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20000元,应纳税额为:稿酬所得税=稿酬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0000*20%-1460=2000元
本人2020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工资薪金所得税1308元+稿酬所得税2000元=3308元。
拓展知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则根据报销总额和扣除比例,可计算出本次扣除额再按照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从而减少本税款应纳税额。
2023 01/2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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