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货币资金审计的相关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甲公司会计主管人员做好监盘准备。(2)甲公司会计主管人员F由于出差在外没有参与盘点。(3)监盘时,由出纳把现金放入保险柜,并将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交易登入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然后,由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4)甲公司在乙银行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审计项目组经过评估后认为,该账户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且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故未对该账户实施函证程序。(5)为了使银行询证函的回函直接寄送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银行函证时,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向银行发函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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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9:03
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针对第1、2、3项基本上都是恰当的:
(1)通知会计主管人员做好盘点准备,可以保证盘点的准确、及时性;
(2)由于会计主管人员出差,可以考虑由其他人代为参与;
(3)将现金放入保险柜,并将已办妥的现金收付手续的交易记入现金日记账,然后由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保证了现金资金的安全性,并且能准确监控记账情况。
但是,针对第4项,尽管重大错报风险很低,但要验证乙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和甲公司账面上记载的数额是否一致,以及确认是否存在乙银行未记载但存在的交易,A注册会计师仍需实施银行函证程序,确认账户的有效性,保证审计准确性。
针对第5项,A注册会计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向银行发函,要求将回函直接寄送至会计师事务所,这种做法是不恰当的。根据《审计准则》第20条规定,审计人应当实施一般性陈述询证,回函应当寄送给审计客户,而不是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发函要求银行直接寄送至会计师事务所,因为这会降低函证的有效性。
总之,A注册会计师有时会做出不恰当的做法,但是并不影响审计的准确性,必须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同时要认真遵守审计准则,确保审计准确性及完整性。
2023 01/2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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