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塔吊及施工电梯(塔吊及施工电梯主要用于出租设备收取租金按照13%计税的动产租赁业务)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不区分项目互相抵扣吗?能否用于建筑服务9%计税的其他项目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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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0:24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不区分项目互相抵扣,且可以用于建筑服务9%计税的其他项目使用。在进项发票实行抵扣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经营者本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仅用于同一种税收管理分类编码(类型税别)中的销售。2.进项税额抵扣必须按照发票的先进先出的原则,未开票的不得抵扣。3.每种税收管理分类编码(类型税别)本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本期该类型税别的销售额。
相关知识拓展: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小于50万元的纳税人,可以享受课税单一的征收办法,仅收取营业税,称为“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的相关征收办法包括13%的动产租赁业务,和9%的建筑服务等。
2023 01/2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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