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021年纳税信用评分出来了,其中有个扣分的原因是,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的,这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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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7 09:5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开立(变更)纳税账号的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的,就属于违法行为,会扣减纳税信用分。
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纳税人必须按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纳税账号情况,以便税务机关及时了解实际纳税情况,落实税收征收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纳税账号的纳税人,进行违法行为处理,扣减纳税信用分,促使纳税人改正有关违法行为。
另外,纳税信用评分对纳税人的纳税记录进行定期评估,这也是一种激励机制,可以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性,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2023 01/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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