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问 #职工电话费 发票抬头开公司 但备注是个人号码 这能报销吗?年汇用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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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7 08:03
由于职工电话费的报销是依据于发票的抬头,而此次发票的抬头是公司名称,而备注处是个人号码,该发票不符合电话费报销条件,因此不能报销,也不能用于年终汇总用途。
通常来说,个人缴纳的费用报销时,发票的抬头和备注都要记录个人,才能被报销。如果发票是公司抬头,备注也要记录公司,这样才能被公司报销。
此外,要想报销职工电话费,还必须满足公司报销规定,如必须用费用预支的方式才能报销,因此要想报销,还要按照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报销。
总之,职工电话费的报销满足公司报销规定,发票的抬头和备注也要记录正确,才能被报销。
2023 01/27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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