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咨询关于普票的信息。
①个体工商户小摊贩开具的普票最下方一栏(收款人,复核,开票人)中,都填写的管理员,这种普票是否可行?
②个体工商户小摊贩,他们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开对公户,只有个人银行账户。这种情况,公司付款给他们,需要小摊贩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信息,法人个人账户及收据。这样是否符合规定?
烦请老师解答疑惑。万分感谢[抱拳][抱拳][抱拳]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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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7 06:15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问题。
关于您的普通发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开具的发票,收款人、复核人以及开票人的填写都应为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否则可能导致发票注销。在个体工商户小摊贩开具的普票最下方一栏(收款人,复核,开票人)应填写小摊贩的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这样方可保障发票的有效性。
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由于个体工商户没有开票账户,因此公司付款给他们,应收到个人账号,并要求他们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信息、法人个人账户及收据等,这样可以证明付款的合法性,但个人账户收款只能作为向个体工商户支付报酬的证据,而不能作为发票的开票依据。
总之,为了保证发票的有效性,个体工商户在开具发票时,应该注意填写发票的收款人、复核人以及开票人信息,以便在财税政策变更或者审核中提供及时有效的凭证。同时,为了证明付款合法性,也应要求小摊贩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信息以及个人账户的相关资料。
此外,为了方便记账,建议小摊贩可以和银行签订银行对公账户,并缴纳各类相关税费,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合法合规性经营。
2023 01/27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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