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接受投资人以无形资产入股,章程约定入股金额与合同,评估报告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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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7:55
在公司接受投资人以无形资产入股,章程约定入股金额与合同,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情况下,应以章程和合同所约定的入股金额为准。因为评估报告是由外部独立的评估机构编制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评估,而章程和合同约定的入股金额则是由根据投资人的实际情况,双方商定的,所以应以章程和合同上的入股金额为准。
拓展知识:无形资产是指不能以实物形态存在,只有以知识和技术形式持续存在的一类资产,包括专利权、商誉、企业品牌和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类别,具有财务报表难以反映的财务价值,是企业不可或缺的资产之一。
2023 01/2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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