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甲收购了乙公司,乙公司以前是我甲公司客户,现在我们想把与乙公司的往来账相互抵消,需要出具什么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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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7:41
首先,您需要出具《控制与收购》第12条清偿协议,该协议明确指出,在甲公司完成收购乙公司时,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清偿其之前欠款。乙公司可以出具有乙公司章程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明确支付乙公司以往向甲公司的欠款,以及甲公司以往向乙公司的欠款。此外,甲公司也可以出具《控制与收购协议》,指出甲公司与乙公司抵消的欠款等其他信息。
拓展知识: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账户抵消,这是收购过程中常用的一种方式。当收购发生时,收购方必须向受购方提供两方欠款的抵消证明,否则抵消将无法继续。抵消证明可以通过《控制与收购协议》、董事会决议、清偿协议等文件出具。由于财务处理此类事项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因此需要专业的会计师和律师协助整收购过程。
2023 01/2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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