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新旧单位合并,旧单位的会计怎么处理?如银行存款对冲累计盈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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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4:50
当行政事业单位新旧单位合并时,会计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两单位的资产负债应进行无偿交换;
2、两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合并,旧单位的账户余额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调整为新单位的账户余额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
3、两单位的存款和应付款应当进行对冲累计盈余,直至账户清算完毕。
拓展知识:此外,在合并过程中,除上述原则外,新旧单位之间还应当进行政策、经营和组织的调整以保证新的机构的秩序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另外,合并后的新单位也需要制定新的财务政策和财务制度,以确保财务管理和报表分析符合新机构的规定。
2023 01/2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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