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日单某在上班途中,在人行道绿灯时正常通行,被一辆闯红灯轿车撞倒,肋骨粉碎性骨折、面部严重挫伤,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辆负全责。单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医院,住院50天,共花去医疗费、美容费123470元。住院期间,花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9500元。
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此次事故造成单某部分劳动能力丧失,单某应当享受八级伤残待遇。单某提出,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工伤赔偿。
请列出单某的工伤赔偿项目(至少写出5项),并计算出具体数额。【提示:2011年山东省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八级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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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4:38
单某的工伤赔偿项目包含以下五项:
一、医疗费赔偿:根据单某的实际花费,应补偿总计123470元的医疗费用;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山东省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殊补助金应该按单某的工资计算,本人工资x11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同上,按单某的工资计算,本人工资x10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上,按单某的工资计算,本人工资x16个月;
五、其他费用补助:根据单某实际花费,补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9500元的费用。
以上是单某因为被撞事故所能获得的工伤赔偿项目以及具体数额。在此过程中,单某应该按照民事责任原则搜集有关资料,以支持伤残补助等申请。同时,应尽早到当地劳动救济机构进行工伤认定,以确保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
2023 01/26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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