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销售乙产品一批,售价为300,000元,增值税为39,000元。同时领用包装物一批,随同产品一起出售并单独计价。该批包装物的售价为20,000元,增值税为2,600元,实际成本为18,000元。全部款项通过银行收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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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4:35
销售乙产品一批,售价为300,000元,增值税为39,000元,共计339,000元;同时领用包装物一批,随同产品一起出售,售价为20,000元,增值税为2,600元,实际成本为18,000元,共计22,600元。因此,本次产品和包装物总价为361,600元,全部款项通过银行收讫。
在银行收费时,要求财务人员将商品和包装物的收入明细分开核对,明细为商品价300,000元,对应增值税39,000元;以及包装物价20,000元,对应增值税2,600元;实际收入共计361,600元。
拓展知识:现行的消费税率是3%、5%、9%、13%,特定商品如烟酒、汽油、柴油等享受17%的税率,贵重金属则可以按市场价格乘以0.05的比例征收增值税。
2023 01/2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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