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8月销售一批货物,售价100万元(不含税),向买方收取了10万元的包装费,1.3万元优质费。购进一批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计算甲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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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1:55
甲公司在8月份的销售情况如下:销售货物100万元(不含税),收取10万元的包装费,1.3万元优质费;购进一批材料20万元。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法规计算纳税义务,计算8月份应纳增值税:
(1)销售货物1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6%,即应纳增值税16万元。
(2)购进一批材料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即应纳增值税2.6万元。
(3)若 10万元包装费和13000元优质费属于未加入销售货物核定价格的费用,则增值税应税额应包括该费用,增值税税率为16%,则应纳增值税1.6万元。
总计,甲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20.2万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按照国家税务政策规定,以“增值”的方式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收取税款,旨在促进社会生产、消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分配财富、实现社会空间均衡发展。
2023 01/26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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